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窗帘
发布时间:1970/01/01
一、沈阳招标中心受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的委托,对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窗帘采购(采购编号:0614SY14026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情况为:
1、采购内容:窗帘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本项目采购内容共1个合同包,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不完整导致这个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6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每天8:30至16:00时(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沈阳招标中心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2、谈判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携带资格要求中所需文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谈判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招标中心513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谈判会。
六、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
联系人:白宇君
电话:024-86992281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2
联系人:崔大勇、刘慧娟
联系电话:024-22503578、22503596
传真:024-22503577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帐号:240180262210001
邮箱:SYZB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