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委党校购置餐厅三层加建所需窗帘物品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补充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SCG2014[54]
采购人名称: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党校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0356899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03(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010-69372492、010-69372482
预算金额:286701.1元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北京市房山区委党校餐厅三层加建所需,餐厅家具及窗帘、桌布、椅套。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或经销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见格式;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如经销商投标请同时附上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 12 月 25 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1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206-3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领取的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5年1月20日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1号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华兵、张鹏博
联系方式: 010—6937492/2482
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沈阳窗帘 鑫运达转载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