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龙湾十幼窗帘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1970/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龙湾十幼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 F-JZ201504290011(LW)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龙湾十幼窗帘采购;本次采购预算:8.334万元。
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3.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人拒绝参加投标。)
2、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09:00-16:30)(集中报名当天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大厅窗口,其他时间请至招标代理处。)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3、采购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报名时领取样品)
五、采购文件的发布: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六、磋商截止时间:2015年5月 19日 09:30;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5年5月 19日 09:30;
九、磋商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十、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壹仟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姜工
联系电话: 0577-86968220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 系 人 :马女士
联 系 电 话:0577-85698967,15825621907
传 真:0577-8569586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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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窗帘鑫运达转载